老版网银
?????
?????
开立账户
账户使用
账户变更
账户撤销
受理完成时间
委托付款
收款规范
查询
回单和对账单办理
询证函的发放与回收
上门服务规范
活期存款
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
协定存款
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担保业务简介
担保申请
合同签订(保函签发)
担保展期
担保手续费
释义
存款业务结息
贷款业务结息
业务说明
币种
申请条件
账户开立
当前位置:
首页
>
旗下业务
>
结息规则
>
贷款业务结息
自营贷款结息
委托贷款结息
公司人民币贷款业务采用逐笔计息法计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人民币贷款提前或到期归还时,最后一期利息按上一结息日次日起至归还日(算头不算尾)实际天数计息。
人民币贷款逾期归还时,按贷款合同约定之逾期利率、逾期本金及逾期实际天数计算逾期利息。
公司经办的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根据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进行计结息。
免责申明
|
隐私条约
|
联系我们
©2011
东航金控
东航财务
东航期货
汇添富基金
航联保险
上海工商
本站支持IPV6
上海市吴中路686号东航金融中心15楼 热线电话:021-64068371
沪ICP备05002999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149号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法律文件为准。